法制網記者 劉子陽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有關情況。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通報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工作情況。
  徐進輝介紹說,今年以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強化辦案措施,加大辦案力度,取得了新的進展。
  據統計,今年1—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9081件25240人,與去年同比分別上升9.6%和5.4%。其中,貪污賄賂五萬元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的大案15999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3.8%,與去年同比數量上升13.7%;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1676人(含廳局級182人),占立案人數的6.6%。
  徐進輝告訴記者,從辦案情況看,今年1—6月全國檢察機關反貪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一是突出查辦行賄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的工作,堅決剋服“重受賄輕行賄”的傾向,在堅決查辦受賄犯罪的同時,進一步推進查辦行賄犯罪案件工作。1—6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行賄犯罪4397人,與去年同比上升37.6%。
  二是進一步加大追逃追贓力度,取得新進展。高檢院不但進一步加強境內追逃追贓力度,而且專門部署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和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工作;制定規範性文件,對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提出明確具體要求;並將成立國際追逃追贓和違法所得沒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加大對重點案件的督辦力度;健全潛逃境外人員數據庫。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執法合作等措施,成功引渡、遣返和勸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今年1—6月,共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320名。
  三是既打“老虎”又打“蒼蠅”,成效明顯。一方面突出辦案重點,堅決依法查處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級幹部案件,以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廳局級幹部案件,取得良好的辦案綜合效果。
  1—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查辦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343人,占立案總人數的25.1%,與去年同比上升14%;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要案1676人,與去年同比上升32.3%。
  另一方面,繼續推進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1—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發生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民生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1280件15257人,與去年同比上升10.2%,涉案總金額22.9億餘元。
  四是更加註重辦案的質量、效率和效果。堅持把辦案質量作為反貪工作的生命線,嚴格遵守罪刑法定、程序法定、證據法定的原則和要求,根據事實、法律、證據對案件依法進行認定和處理,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事實和法律的檢驗。
  1—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偵查終結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0854件14603人,與去年同比上升5.3%;提起公訴10057人,與去年同比上升9.6%。目前,法院已作出判決8110人,其中有罪判決8096人,與去年同比上升12%,有罪判決率為99.8%。
  徐進輝強調:“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檢察機關作為反腐敗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必須認真履行查辦貪污賄賂犯罪的職責,採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動反貪辦案工作健康深入發展,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新的積極貢獻。”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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